In hospital, delayed defibrillation is common.
NEJM最新一期一篇文章提到,在美國的醫院裡頭,發生循環停止cardiac arrest(註),無法能夠在黃金時間(2分鐘)裡頭接受有效電擊去顫治療的比例高達30%。這結果顯示延遲去顫(delayed defibrillation)的比例偏高,也造成了cardiac arrest後的存活比率不理想。
或許,更嚴重的後果來自於,一般的民眾會以為住在醫院是最安全最保險的,這篇來自一流期刊的study透露出來讓人感到不安的訊息。(Dr. Sanjay Gupta開玩笑地說,乍看到這則報導,或許會認為在賭場都比在醫院安全)
不過針對這則報導Dr. Gupta也提到,在賭場或機場這種人來人往的地方,一個人突然倒下是很容易在極短時間內就注意到的,國外許多公共空間都有自動電流去顫器(AED, Automatic Electric Defibrillator),這玩意很容易操作,很高比例的lay people都會使用。反之,在醫院除非是住在ICU或特別的病房有24小時monitoring,不然大多會被忽略掉。再者,住院的人先天條件就比較不健康(這是為什麼他們會住院),所以儘管能在黃金時間內電擊,存活比例本來就會偏低。
另外,還有一點很有趣的,NEJM這篇來自St. Luke's醫院的Dr. Chan提到,這些被delayed defibrillate的人當中,有較高比例的是黑人、當初不是因為心臟毛病進來住院的人、住在床數小於250床醫院者、在沒有monitor的病房以及當發生在下班時間(5pm到8am以及周末)。這些association坐實了我們許多臆測(健保病床、下班時間人手比較缺乏的時候、非心臟科或非內外科病床、或病人本身沒有心臟問題、或看起來不像會有心臟問題的,似乎真的比較容易被忽略掉)。
我剛當上intern的時候就去考了ACLS (Advanced Cardiac Life Support,高級心臟救命術),這包含了CPR、插管技巧、還有所謂megacode,也就是情境題,病人發生了甚麼狀況,然後問你要怎麼辦?做甚麼處置?給甚麼藥?怎麼給?劑量多少?然後要怎麼檢視反應等等。所以我到各病房就會先看看defibirillator在哪邊,台大醫院每一個病房放的地方不一樣,還有很多是幾個病房share一個,甚至還有樓上樓下的,如果在死神當班的日子,同時有另一個病人在急救,可能光是要推一個defibrillator來就超過黃金2分鐘......這樣的品質我真希望以後能改進(或許已經改進了,很久沒回台大了。)
(註)
Cardiac arrest指的是心臟無法有效地把血液送到各重要器官,譬如腦、腎、肝等等。通常是因為心跳速度太快(每分鐘300下以上)或者是沒有心跳,總之共通的特色就是pulseless(摸不到脈搏,一般指頸動脈)。只有兩種情況是可以defibrillate的(也就是電視劇裡常看到的電擊),一種是心室頻脈(VT, ventricular tachycardia),另一種是心室顫動(V fib, ventricular fibrillator)。摸不到脈搏還有另外兩種可能,一種是心電圖上完全沒有電氣活動,所謂asystole,另一種則是心電圖看起來完全正常,但就是摸不到脈搏,所謂PEA (pulseless electrical activity)。後面這兩者電擊是沒有幫助的,只能進行CPR,也就是心外按壓。
NEJM這篇探討delayed defibrillation是就VT、V fib這兩者引起的cardiac arrest而言。